问题 | 只有使用权的房子拆迁了怎么办 |
释义 | 一、只有使用权的房子拆迁了怎么办 只有使用权的房子拆了,使用权人无法获得拆迁补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二、只有使用权的房子拆迁纠纷怎么处理 法律网提醒您,拆迁纠纷的最佳实践方法: 1.协商 当事人在法律规定许可的前提下,互谅互让,协商解决纠纷。 2.调解 在非仲裁机关和诉讼外的第三人主持下,当事人达成协议解决纠纷。 3.诉讼 诉讼是指当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依据有关法律和事实作出判决以解决纠纷的一种方式。 ![]() 三、只有使用权的房子拆迁纠纷需要哪些证据? 1.证明被拆除房屋的结构、房屋的性质、房屋的建筑面积等证据; 2.证明房屋被拆除的时间的证据; 3.已达成前拆补偿协议的,还应当提交拆迁补偿协议; 4.经过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的裁决的,还应提交裁决书; 5.拆迁许可证; 6.房屋拆迁公告及张贴公告的照片资料。 引用法条: [1]《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 [2]《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一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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