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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如何认定损失
释义
    一、医疗损害责任纠纷如何认定损失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认定损失的方法是:
    1.如果非医疗机构或非医务人员对人损害的,虽然可能构成损害赔偿,但并非医疗损害赔偿。如非法行医给人造成损害的,只能按人身损害赔偿处理。
    2.医疗机构承担责任的,除医疗机构所属的医务人员在医疗过程中给患者造成损害的以外,还包括医疗机构聘请外单位的医师、专家、临时坐诊的医务人员或进修、实习等医务人员在医疗过程中给患者造成损害的,该医疗机构不得以医务人员不是本单位人员推脱责任。
    3.医疗机构因医疗设备故障等原因给患者造成损害的,医疗机构不能免责。
    二、医疗损害责任纠纷的诉讼时效
    法律网提醒您,医疗损害责任纠纷的诉讼时效是三年。当事人可以在有效诉讼期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医疗损害责任纠纷在哪里提起诉讼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一般在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所在地的法院提起诉讼。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第二十九条
    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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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6 0:3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