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公证与不公证有哪些区别 |
释义 | 一、合同公证与不公证有哪些区别 合同公证与不公证的区别有公证具有更强的法律效力。根据规定,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除非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公证可以确保合同的真实性,确系行为人所为、确系本人真实意思的表示;公证可以确保合同的合法性,保证行为不与任何法律规定相抵触。 二、合同公证需要什么材料 合同公证需要的材料:当事人双方提供公证申请书、合同文书原件、另外还需合同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代理人须提交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申请公证的文书,证明材料等。 法律网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 三、公证的合同能否解除合同 经过公证的合同是否可以撤销,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决定: 1.经过公证的合同原则上不能撤销; 2.但是符合我国法律所规定的法定撤销事由的可以撤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百五十九条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第六百六十条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请求交付。 依据前款规定应当交付的赠与财产因赠与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毁损、灭失的,赠与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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