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双方有共同债务可以离婚吗? |
释义 | 一、夫妻双方有共同债务可以离婚吗? 夫妻有共同债务的可以离婚,离婚与是否有债务无关。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二、夫妻共同债务应怎样认定 法律网提醒您,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如下: 1.夫妻双方共同签名的债务; 2.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 3.夫妻一方在婚姻有效期内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三、夫妻共同债务清偿原则 1.坚持男、妇女平等原则。这是基本原则,体现在共同债务的承担上,则是指夫妻双方共同债务有平等的清偿义务。 2.坚持保护妇女利益的原则。夫妻双方对共同债务虽然有平等清偿的义务,但平等清偿,并非平均分担,还应考虑到当事人履行债务的能力如何,应当从实际出发,讲究实事求是。我国妇女现在虽然有一定的地位,但与男子相比,仍有一定的差距,履行能力相对较弱,所以在债务分担上应适当予以照顾。 3.坚持以共同财产偿还的原则。在现实生活中,有的当事人为逃避债务,采取假离婚的手段,双方协议财产归一方,债务归另一方,当债权人要求偿还时,另一方则以财产归一方, 不应由其偿还为由拒绝给付,以达到逃避债务的目的。在审判实践中,为了防止上述情况的发生,不给逃避债务的当事人以可乘之机,在处理夫妻共同债务的分担 时,把夫妻共同财产与共同债务视为一个整体,不可分割,将二者联系起来进行考虑,如果财产判归一方,那么债务也就应由一方负担,即使其无财产清偿,至少这 一方分得的共同财产可折抵偿还共同债务。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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