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债务4月1日新规定是哪些 |
释义 | 一、夫妻债务4月1日新规定是哪些 夫妻债务4月1日新规定是:这些债务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1.双方共同签字确认过的债务; 2.欠债时不知道,但事后予以追认的; 3.债务是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或者共同生产经营的。 法律网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二、离婚后具体有哪些方式可以清偿夫妻债务 离婚后夫妻债务清偿的方式: 1.属于个人债务的,由夫妻一方个人偿还; 2.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应当由夫妻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三、夫妻共同债务清偿原则 1.坚持男女平等原则。 这是基本原则,体现在共同债务的承担上,则是指夫妻双方共同债务有平等的清偿义务。 2.坚持保护妇女利益的原则。 夫妻双方对共同债务虽然有平等清偿的义务,但平等清偿,并非平均分担,还应考虑到当事人履行债务的能力如何,应当从实际出发,讲究实事求是。我国妇女现在虽然有一定的地位,但与男子相比,仍有一定的差距,履行能力相对较弱,所以在债务分担上应适当予以照顾。 3.坚持以共同财产偿还的原则。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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