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外地如何办理工伤保险 |
释义 | 一、在外地如何办理工伤保险 工伤保险在外地的处理是:未在单位注册地参加工伤保险的,可以在生产经营地参加工伤保险;在生产经营地进行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并按照生产经营地的规定依法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二、在外地办理工伤保险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在外地办理工伤需要的资料: 1.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2.工伤认定申请表; 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法律网提醒您,《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三、在外地工伤保险赔偿纠纷怎么办 1.协商赔偿:发生工伤事故赔偿纠纷后,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赔偿事宜。 2.申请调解:如果与用人单位协商不成赔偿事宜,可以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3.劳动仲裁: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不了,也无法达成调解协议的情况下,可以依据劳动仲裁法规提起仲裁。提起劳动仲裁,应该先申请工伤认定;如果用人单位在工伤事故发生后30天内不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职工可以在工伤事故发生后1年内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认定作出后,再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确定伤残等级。有了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再申请劳动仲裁。 4.提起诉讼:对劳动仲裁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对一审法院判决不服的,可以向二审法院提起上诉。 引用法条: [1]《工伤保险条例》第一十四条 [2]《工伤保险条例》第一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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