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程劳务分包无效情形有哪些 |
释义 | 一、工程劳务分包无效情形有哪些 工程劳务分包无效情形有: 1.没有经过发包人同意的违法分包行为; 2.不具备相应资质违法分包; 3.将工程肢解,以劳务分包的名义将工程违法转包或分包给其他企业。 二、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纠纷法院多久立案 起诉书上交到法院后,符合起诉条件的,人民法院会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六条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三、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签订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签订的注意事项有: 1.劳务分包单位的资质是否符合承包该工程的要求; 2.审查劳务分包企业提供的相关营业执照、安全资质证书、证件是否真实; 3.分包人委托代理人的授权情况; 4.以及可到分包人单位办公地点进行现场考察确认。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一条【建设工程的发包、承包、分包】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支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数个承包人。 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支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 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一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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