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诉讼中需要提供哪些证据法律有何规定 |
释义 | 一、离婚诉讼中需要提供哪些证据法律有何规定 离婚诉讼中需要提供以下证据: 起诉状、财产数据、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双方感情破裂的相关证据等。 法律规定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九)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二、离婚诉讼案件举证的期限 法律网提醒您,离婚诉讼的举证期限第一审普通程序案件不得少于十五日,当事人提供新的证据的第二审案件不得少于十日。 法律规定,人民法院确定举证期限,第一审普通程序案件不得少于十五日,当事人提供新的证据的第二审案件不得少于十日。当事人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据材料,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起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 三、离婚诉讼案件谁承担举证责任 离婚诉讼谁主张就谁举证,即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要自己提出证据证明:原告对自己的主张,负有提供证据的责任,被告对自己的主张,负有提供证据的责任。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 代理诉讼的律师和其他诉讼代理人有权调查收集证据,可以查阅本案有关材料。查阅本案有关材料的范围和办法由最高人民法院规定。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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