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医疗事故级别如何确定 |
释义 | 一、医疗事故级别如何确定 医疗事故分级的标准是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来划分的,可以分为一级医疗事故,二级医疗事故,三级医疗事故和四级医疗事故。其中一级医疗事故是指该事故造成患者死亡或重度残疾。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条 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 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 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 具体分级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二、应该怎样认定医疗事故 医疗事故认定需具备的条件有: 1.医疗事故的主体必须是合法的医疗机构; 2.医疗机构违反了相应的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操作不规范导致损害; 3.医务人员在诊疗过程中存在过失; 4.患者实际发生了人身损害后果; 5.医疗行为与患者的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 三、医疗事故认定要多久 法律网提醒您,医疗事故纠纷责任认定的时间一般是45天。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九条 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应当自接到当事人提交的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之日起45日内组织鉴定并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 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可以向双方当事人调查取证。 第三十条 专家鉴定组应当认真审查双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听取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及答辩并进行核实。 双方当事人应当按照本条例的规定如实提交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所需要的材料,并积极配合调查。当事人任何一方不予配合,影响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不予配合的一方承担责任。 引用法条: [1]《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条 [2]《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 [3]《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条 [4]《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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