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能否主张工伤与人身损害 |
释义 | 一、能否主张工伤与人身损害 能主张工伤与人身损害,如果赔偿项目不重合,则工伤和人身损害赔偿可以同时主张。受伤职工可以依法先申请工伤赔偿,如果所支出的费用不在工伤赔偿的范围内,但在人身损害赔偿的范围内,则可以依法要求侵权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 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工伤赔偿和人身损害赔偿的区别 1.人身损害赔偿与工伤赔偿发生的基础法律关系不同。 人身损害一般发生在雇佣、帮工、承揽过程以及一些意外事件,如打架斗殴、交通事故,医疗事故、高空坠物等事件中发生的身体损害。而工伤赔偿的前提是法律意义上的劳动关系。换句话来说,工伤赔偿只发生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 2.人身损害赔偿与工伤赔偿赔偿标准不同。 3.适用法律不同。 人身伤害案件适用《民法典》第七编及人身损害司法解释。而工伤赔偿适用《工伤保险条例》及配套劳动法规。 三、工伤赔偿纠纷仲裁多久作出裁决 劳动仲裁一般四十五日内作出裁决,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开始计算,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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