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女方如何处理土地确权问题 |
释义 | 一、离婚后女方如何处理土地确权问题 离婚后女方在新的居住地没有获得土地,原承包地在土地确权时依然属于女方。 土地确权是指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简称确权,也是依照法律、政策的规定确定某一范围内的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的内容。 二、土地确权的材料 法律网提醒您,土地确权登记需要的资料有: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复印件;土地权属证明;地籍调查资料;土地利用现状调查资料;宗地图;土地确权登记申请书;出让金凭证等。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 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三、土地确权的程序 土地确权的进行需要向村委会递交书面申请、填写申请表;村委会签署意见签字盖章交由乡镇政府审核;乡镇政府根据上报资料现场勘测,审查合格上报县国土资源局;县国土资源局接件后进行资料审核,到现场进行勘测;审核合格报县政府进行审批,公示无异议确权发证。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条 国家依法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土地登记内容和土地权属证书式样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规定。土地登记资料可以公开查询。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条 [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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