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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所需的文书材料应具备哪些
释义
    一、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所需的文书材料应具备哪些
    1.强制执行申请书;
    2.判决书或者裁定书;
    3.生效证明(找终审法官开具);
    4.被执行人的送达地址确认书或者邮寄单;
    5.被执行人的身份信息;
    6.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如保全文书及手续或者担保手续等)。
    二、强制执行申请的条件是什么
    法律网提醒您,申请强制执行需要的条件有:
    1.申请强制执行的法律文书已经生效;
    2.申请执行人是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人或其继承人、权利承受人;
    3.申请执行人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申请;
    4.义务人在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期限内未履行义务;
    5.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有给付内容,且执行标的和被执行人明确;
    6.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三、强制执行终结后还能否再次提出申请
    可以的,申请人撤销强制执行申请后,法院会裁定终结执行,法院终结执行后,申请执行人在判决生效后两年内,还可以再次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但如果超过两年申请执行的期限,不能再申请强制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九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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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6 17:04: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