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政府拖欠工资的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
释义 | 一、政府拖欠工资的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拖欠工资的赔偿金标准:如果用人单位经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工资后仍逾期不付的,要按应付工资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此外原先拖欠的工资也要足额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二、用人单位拖欠工资会受什么处罚吗 法律网提醒您,拖欠工资会受到以下处罚: 1.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2.如果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构成犯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三、克扣和拖欠工资有区别吗 两者的区别在于是否合法,拖欠劳动者工资是一种违法行为;而克扣劳动者工资的行为,根据《工资支付条例的规定》,符合某些情形,可以合法扣发劳动者的工资。 《工资支付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 (一)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二)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三)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四)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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