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办理离婚的相关法律规定有哪些 |
释义 | 一、办理离婚的相关法律规定有哪些 办理离婚的相关法律规定有: 1.协议离婚必须要双方自愿; 2.协议离婚必须签订离婚协议; 3.协议离婚需对子女抚养问题、财产分割等问题处理好; 4.诉讼离婚需要夫妻感情破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二、离婚协议书自己怎么写的 离婚协议书自己的写法如下: 1.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 2.对子女抚养问题的协议; 3.对夫妻共同债务的约定; 4.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处理; 5.其他涉及夫妻双方且应当载明的事项。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三、离婚诉讼所需材料清单 离婚诉讼所需材料清单为: 1.当事人的身份证、结婚证; 2.离婚起诉书及副本; 3.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准予离婚的证据; 4.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还要提供夫妻共同财产清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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