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医疗事故纠纷证据保全材料都有哪些具体内容 |
释义 | 一、医疗事故纠纷证据保全材料都有哪些具体内容 医疗事故纠纷需要收集的证据有: 1.就诊病历、检验单、化验单、医学影像等就医资料; 2.医疗费用等相关费用清单; 3.受害人的误工证明、收入证明; 4.如造成伤残,需要有司法鉴定书。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患者无法提交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诊疗行为与损害之间具有因果关系的证据,依法提出医疗损害鉴定申请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二、医疗事故纠纷案件怎么处理 法律网提醒您,医疗事故纠纷案件的处理措施是,首先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无法协商一致的,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六条,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的,应当制作协议书。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和医疗事故的原因、双方当事人共同认定的医疗事故等级以及协商确定的赔偿数额等,并由双方当事人在协议书上签名。 ![]() 三、医疗事故的构成要件 1.医疗事故的主体是合法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 2.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违反了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 3.医疗事故的直接行为人在诊疗护理中存在主观过失; 4.患者存在人身损害后果; 5.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引用法条: [1]《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六条 [2]《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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