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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需要满足什么条件才能在福利院领养孩子
释义
    一、需要满足什么条件才能在福利院领养孩子
    在福利院领养孩子需要满足的条件如下:
    1.无子女;
    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4.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
    5.收养人收养与送养人送养,须双方自愿;
    6.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年满十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
    7.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
    8.年满三十周岁。
    无子女的收养人可以收养两名子女;有子女的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
    二、收养公证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1.当事人的身份证明。
    2.收养人的职业、经济收入的证明。
    3.收养人和送养人家庭成员的状况证明。
    4.收养人身体状况证明。
    5.收养协议。
    6.其它公证机关要求提供的证明。
    在我国不少收养人不愿让送养人知道自己的底细,以免日后产生瓜葛。在这种情况下,公证处可以分别安排收养人、送养人到处内办理公证事宜。
    
    三、收养孩子的协议书怎么写
    收养孩子的协议书的写法如下:
    1.写明送养人、收养人、被收养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住址及相互关系;
    2.收养的原因;
    3.共同送养人、共同收养人、被收养人的意思表示;
    4.送养人、收养人、被收养人的权利与义务;
    5.收养开始的时间等,
    最后,共同送养人、共同收养人和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被收养人在协议书上签字。
    法律网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五条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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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5 12:0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