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需要满足什么条件才能在福利院领养孩子 |
释义 | 一、需要满足什么条件才能在福利院领养孩子 在福利院领养孩子需要满足的条件如下: 1.无子女; 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4.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 5.收养人收养与送养人送养,须双方自愿; 6.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年满十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 7.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 8.年满三十周岁。 无子女的收养人可以收养两名子女;有子女的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 二、收养公证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1.当事人的身份证明。 2.收养人的职业、经济收入的证明。 3.收养人和送养人家庭成员的状况证明。 4.收养人身体状况证明。 5.收养协议。 6.其它公证机关要求提供的证明。 在我国不少收养人不愿让送养人知道自己的底细,以免日后产生瓜葛。在这种情况下,公证处可以分别安排收养人、送养人到处内办理公证事宜。 ![]() 三、收养孩子的协议书怎么写 收养孩子的协议书的写法如下: 1.写明送养人、收养人、被收养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住址及相互关系; 2.收养的原因; 3.共同送养人、共同收养人、被收养人的意思表示; 4.送养人、收养人、被收养人的权利与义务; 5.收养开始的时间等, 最后,共同送养人、共同收养人和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被收养人在协议书上签字。 法律网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五条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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