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用人单位有义务告知的注意事项 |
释义 | 一、用人单位有义务告知的注意事项 用人单位在招用劳动者时有告知义务。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二、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合同怎么办 企业未签订劳动合同超过1个月不满1年的,劳动者可以要求双倍工资,公司不予支付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三、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需要交社保吗 法律网提醒您,社保需要不需要缴纳需要视情况而定: 1.如果员工和单位建立劳动关系,那么社保就是必须缴纳的。社保是国家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为其劳动者缴纳的强制保险,用人单位不为劳动者缴纳社保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以向劳动机构申请仲裁,要求补缴。 2.如果员工没有工作,就不是必须的,可根据自己的意愿觉得要不要缴纳。 但是,只要交了社保,累计缴存年限在15年以上,将来都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的待遇,甚至来说职工医疗保险,也是可以享受到退休的待遇。所以,缴纳社保对以后的老年生活有许多好处,在自己能力范围内的话,最好还是缴纳社保。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一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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