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是否可以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 |
释义 | 一、是否可以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 在试用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主要有三种方式: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动者主动解除劳动合同。根据相关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相关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是什么 法律网提醒您,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是如下的: 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 三、劳动合同解除后怎么结算工资 劳动合同解除之后工资一般是在办结工作交接时一次性付清。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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