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克扣工资责任有什么 |
释义 | 一、克扣工资责任有什么 克扣工资责任有:被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工资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进行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七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二、克扣工资的仲裁时效 克扣工资的仲裁时效是一年。法律网提醒您,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前述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三、克扣工资起诉需要的证据包括哪些 克扣工资起诉需要的证据包括: 1.能证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 2.能证明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的证据,包括工作证或工作牌、工资卡交易记录、工资条、有公司名称的工装、个税完税证明、暂住证、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派工单、同事证言、录音录像或者其它书面材料。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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