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程验收必须满足哪些法律条件要求 |
释义 | 一、工程验收必须满足哪些法律条件要求 1.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规定的各项内容; 2.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报告; 3.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4.有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5.建设单位以按合同支付工程款,并有工程款支付证明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九十三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是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可以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处理: (一)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可以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 (二)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承包人无权请求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 二、单位工程验收需提交的资料有哪些 1.地基验槽记录。 2.基桩工程质量验收报告。 3.地基处理工程质量验收报告。 4.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报告。 5.主体结构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报告。 6.特殊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报告。 7.线路敷设验收报告。 8.地基与基础分部及所含子分部、分项、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9.主体结构分部及所含子分部、分项、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10.装饰装修分部及所含子分部、分项、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11.屋面分部及所含子分部、分项、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12.给水、排水及采暖分部及所含子分部、分项、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13.电气分部及所含子分部、分项、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14.智能分部及所含子分部、分项、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15.通风与空调分部及所含子分部、分项、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16.电梯分部及所含子分部、分项、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17.单位工程及所含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 18.室外工程的分部(子分部)、分项、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三、工程验收的流程是什么 法律网提醒您,工程验收的流程如下: 1.施工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 2.建设单位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制定验收方案; 3.各单位审阅工程档案资料,实地查验工程质量,作出验收意见; 4.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建设单位提出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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