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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如何立合法有效的遗嘱书
释义
    一、如何立合法有效的遗嘱书
    立合法有效的遗嘱书的条件:
    1.遗嘱人应当具有遗嘱能力,只有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才享有订立遗嘱的资格,才具有遗嘱能力。
    2.遗嘱应体现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即遗嘱意思必须是遗嘱人自愿表达出来,且表达出来的意思应该与其内心的真实想法相一致。
    3.遗嘱的内容应该合法,遗嘱只能处分遗嘱人的个人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二、有效遗嘱的内容有什么
    法律网提醒您,遗嘱的内容应该包括:
    1.立遗嘱人的姓名、年龄、性别;
    2.处分财产的种类、名称、数量和所在地等;
    3.遗嘱受益人姓名、性别、年龄等;
    4.对财产及其它事务的处理意见;
    5.有遗嘱执行人的,应当写明执行人的姓名、性别、年龄、住址;
    6.遗嘱制作的日期以及遗嘱人的签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三、遗嘱要公证才有效吗
    遗嘱不是必须公证才有效,因为公证与否不是遗嘱有效的条件,只要遗嘱定立的方式和内容符合法律的规定,就是有效的,在继承开始后,遗嘱开始生效,就应当按照遗嘱办理继承遗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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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9 8:24: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