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姻无效的法律定义是什么意思 |
释义 | 一、婚姻无效的法律定义是什么意思 法律中的婚姻无效一般指的是,在当事人双方没有到结婚登记处进行结婚登记、重婚、未到达结婚法定年龄、三代以内近亲属等法律规定的属于不具法定结婚条件或没有履行法定结婚程序而缔结的婚姻,不产生合法婚姻的法律效力。婚姻无效作为一种法律制度,应由人民法院作出无效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规定的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二、确认婚姻无效的主体都是谁 有权向人民法院就已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请求确认婚姻无效的主体: 1.以重婚为由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 2.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的,为未到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 3.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 ![]() 三、婚姻无效宣判多久 婚姻无效宣判期限要依据审理的程序而定,如果是普通程序的,要在六个月内宣判,简易程序的三个月内宣判。 法律网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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