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调解的定义和操作流程是什么 |
释义 | 一、劳动调解的定义和操作流程是什么 劳动调解的定义是指在企业与员工之间,由于社会保险、薪资、福利待遇、劳动关系等发生争议时,由第三方(例如专业性的人才机构、争议调解中心等)进行的和解性咨询,通过劳动争议调解达到法律咨询、和解方式等的说明。 劳动调解的流程如下: 1.申请调解; 2.受理审查; 申请调解后,调解委员会将对申请人的申请进行审查,了解纠纷的基本情况、当事人的诉求和证据等。同时,调解委员会还将联系用人单位,了解其意见和证据,并于收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和用人单位发出调解通知书。 3.调解会议; 调解会议是劳动调解的核心环节。在调解会议上,调解委员会将邀请申请人和用人单位的代表进行协商和调解,共同解决劳动纠纷。调解会议一般由调解委员会主持,会议的时间、地点、参加人员等事项应由调解委员会事先通知。 4.调解协议; 如果双方在调解会议上取得了协议,调解委员会将根据双方达成的协议书,制定《调解协议书》,并由双方签字确认。调解协议书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依据协议履行义务。 5.不服申诉; 如果双方无法在调解会议上达成协议,申请人可以提起仲裁或者诉讼。 6.执行调解协议。 二、劳动争议仲裁调解原则是什么 劳动争议仲裁调解原则如下: 1.事实清楚原则。所谓事实清楚原则,是指在仲裁程序中,应当坚持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才能进行调解的原则。 2.自愿原则。在仲裁程序中,是否进行调解,能否达成协议,完全取决于双方当事人的自愿。当事人如果不自愿,就不能调解。 3.合法原则。调解程序和协议必须合法,否则不能成立。 ![]() 三、劳动争议调解有时效吗 劳动争议调解有时效,即是劳动争议调解的时限是十五日之内。法律上规定,自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收到调解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未达成调解协议的,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仲裁。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十四条规定,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协议书。调解协议书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经调解员签名并加盖调解组织印章后生效,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当事人应当履行。自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收到调解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未达成调解协议的,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仲裁。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一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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