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医疗机构不配合医疗事故鉴定要怎样处理 |
释义 | 一、医疗机构不配合医疗事故鉴定要怎样处理 医疗机构不配合医疗事故鉴定的处理方式是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此时医疗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若是造成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营养费、交通费、医疗费等费用。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三)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 二、医疗事故责任认定有哪些 1.完全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 2.主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 3.次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次要作用。 4.轻微责任,指医 疗事故损害后果绝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轻微作用。 ![]() 三、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管辖范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学会不予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1.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医学会提出鉴定申请的; 2.医疗事故争议涉及多个医疗机构,其中一所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医学会已经受理的; 3.医疗事故争议已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或判决的; 4.当事人已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司法机关委托的除外); 5.非法行医造成患者身体健康损害的; 6.卫生部规定的其他情形。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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