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分居离婚必须具备哪些条件 |
释义 | 一、分居离婚必须具备哪些条件 分居离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从提出离婚的夫妻二人共同认可的最后一次同居的第二天起计算,到提出离婚诉讼的当天止连续计算时间满两年的。 2.因情感不和导致的分居。 3.夫妻分居,包括因感情不和而导致的不在一处居住,不履行夫妻之间的权利和义务。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中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因感情不和分居两年,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分居离婚怎么写起诉状 1.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 2.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 3.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 4.原告应当提供的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的姓名和住址也应当提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三、分居离婚申请须提供哪些法律证明文件 1.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 2.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书面协议,如果是口头协议,必须对方承认; 3.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书面分居文书,最好是用快件性质邮寄,在备注栏里注明“分居”,并且保留邮寄凭证,从邮寄之日起到提起离婚期间属于夫妻分居时间; 4.双方来往的书信、电子邮件等能证明双方感情不和分居的事实; 5.人证也可以,比如双方都认识的朋友或者亲戚,不过因为证人往往和为其作证的一方有利害关系及分居是夫妻“私事”,所以单独的证人证言难为法院采信,要辅佐以其他的证据。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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