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事法律行为指的是什么样的行动 |
释义 | 一、民事法律行为指的是什么样的行动 民事法律行为是指公民或法人以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为目的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法民事行为。准民事法律行为,是指表意行为中除民事法律行为以外的其他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三条:民事法律行为是民事主体通过意思表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行为。 第一百三十四条:民事法律行为可以基于双方或者多方的意思表示一致成立,也可以基于单方的意思表示成立。 法人、非法人组织依照法律或者章程规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作出决议的,该决议行为成立。 第一百三十五条: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特定形式的,应当采用特定形式。 二、对于哪些问题可以通过民事法律行为来解决 法律网提醒您,民事行为诉讼主要解决的问题是: 1.夫妻之间的离婚纠纷; 2.债权债务纠纷; 3.知识产权纠纷; 4.侵权赔偿纠纷; 5.合同履行或者违约纠纷等。 三、民事法律行为和事实行为区别 民事法律行为和事实行为的区别是: 1.事实行为完全不以意思表示为其必备要素,民事行为以意思表示为必备要素; 2.事实行为依法律规定直接产生法律后果,民事行为依据行为人的意思表示的内容而发生效力; 3.事实行为只有在行为人的客观行为符合法定构成要件时才发生法律规定的效果,民事行为的本质在于意思表示,而不在于事实构成。 民事行为是民事法律行为的上位概念,包括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民事行为、可变更或可撤销的民事行为、效力未定的民事行为,不包括侵权行为、违约行为、无因管理行为等事实行为。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三十四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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