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深圳工地拖欠工资需要提供哪些证据 |
释义 | 一、深圳工地拖欠工资需要提供哪些证据 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劳动者应当收集以下证据:能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包括工作证或工作牌、有公司名称的工装、考勤记录等;能证明拖欠工资的证据,包括工资卡交易记录、工资条或有公司负责人的录音录像等。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二、工地拖欠工资的仲裁时效 法律网提醒您,拖欠劳动报酬的仲裁时效是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前述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 三、工地拖欠工资找哪个部门 拖欠工资可以向当地劳动局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劳动行政部门应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给个人工作的,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该个人老板,要求支付劳动报酬。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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