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高利贷的标准是根据怎样的指标来确定的 |
释义 | 一、高利贷的标准是根据怎样的指标来确定的 构成高利贷的标准是: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规定,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二、高利贷不还的诉讼时效有多久 高利贷不还的诉讼时效一般是三年。 法律网提醒您,《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三、起诉高利贷的基本证据是什么 起诉高利贷的基本证据是: 1.双方签订的借款合同、借条、借据、欠条、银行转账记录,借款合同等尽量保存书面证据; 2.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法律网提醒您,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规定,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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