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共同共有房产的继承方式有哪些 |
释义 | 一、共同共有房产的继承方式有哪些 共同共有房产继承方法如下: 1.共同共有的房产继承首先还是按照遗嘱继承; 2.如果没有遗嘱的依次按照遗赠抚养协议、法定继承继承; 3.如果共同共有房产的其它产权人有争议的可以先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她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房屋继承纠纷的诉讼时效 法律网提醒您,房产继承纠纷进行诉讼的时效一般是3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三、房产继承公证办理所需材料及流程 房屋继承公证需要带如下材料: 1.房屋继承公证申请书; 2.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包括医院出具的生理死亡证明,以及法院作出的宣告死亡公告等材料; 3.遗产权属证明; 4.继承权证明材料; 5.其他材料。 办理房产继承的公证的流程是: 1.填写《公证申请表》; 2.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3.公证员审核材料和《公证申请表》; 4.承办公证员出具一份《受理通知单》,申请人凭《受理通知单》进行有关立案、编号、付费、复印证明材料等事项; 5.领取办理完毕的公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六条 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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