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贫困证明如何办理需要哪些条件 |
释义 |
一、贫困证明如何办理需要哪些条件 贫困证明如下办理:首先,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去当地村委会或街道办事处出具贫困证明,然后有工作单位的由工作盖章证明,无工作单位的城市人口由社区居委会盖章证明,农村人口则由村委会盖章证明。 贫困证明办理条件: 1.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扶养人的居民; 2.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或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能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3.在职人员和下岗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基本生活费以后以及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后,其家庭人均收入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4.其他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二、书写贫困证明的格式 法律网提醒您,书写贫困证明的格式需写明下列内容:自然人性别、民族、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等信息;家庭经济困难原因;村(居委会)、乡(镇、街道办事处)、县(市、区)三级部门公章;其他。当事人要申请最低生活保障的,需要由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 ![]() 三、贫困证明材料是什么 贫困证明材料是如下的: 1.户口簿及家庭成员的居民身份证; 2.家庭成员中的非户内户籍登记人口须提供其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以及现居住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不能迁入证明; 3.房地产证或住房租赁证或住房租赁合同, 4.家庭成员的工资、养老金、生活补贴等收入证明,其中,单位在职人员除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外,还须提供本人的工资单或单位通过银行发放工资的储蓄存折; 5.失业人员应提供《失业证》,以及区、县(市)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推荐就业情况证明,其中已领取《就业援助证》的人员还须提供《就业援助证》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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