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团伙盗窃案四人一般怎样定罪 |
释义 | 一、团伙盗窃案四人一般怎样定罪 1.首要分子,应当按照集团盗窃的总数额处罚。 2.其他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共同盗窃的数额处罚。 3.对于从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共同盗窃的数额确定量刑幅度,并且可以在法定量刑内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盗窃罪的构成要件 法律网提醒您,需要符合以下要件才可以判决构成盗窃罪: 1.主体要件:主体是一般主体; 2.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 3.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4.客观要件: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 三、盗窃罪罚金必须交吗 罚金属于我国刑罚的附加刑。 《刑法》第五十二条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 第五十三条规定,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根据上述这两条规定,罪犯在法定期限内不缴纳罚金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三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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