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外交豁免权是指什么 |
释义 | 一、外交豁免权是指什么 外交豁免权是指: 指一国派驻外国的外交代表(不论是常驻代表或临时使节)享有一定的特殊权利和优遇;豁免是指对驻在国管辖权的豁免,也可包括在外交特权之内。 按照国际法或有关协议,外交豁免权包括司法管辖豁免、诉讼豁免、执行豁免。具体来分主要有: 1.使馆涉及财产、档案不受侵犯,驻在国人员不得进入使馆采取行动或实施法律程序; 2.通讯自由,外交邮袋不受开拆或扣留; 3.使馆舍免缴各种捐税,使馆公务用品入境免关税; 4.外交代表人身不受侵犯,不受逮捕或拘禁,驻在国司法机关不对外交代表进行诉讼程序、不审判、不作执行处分; 5.外交代表的私人用品准予进口并免关税。 二、外交豁免权能不能免除死刑 法律网提醒您,外交豁免权不能免除死刑。外交豁免权指一国派驻外国的外交代表享有一定的特殊权利和优遇,豁免可以是对驻在国管辖权的豁免,可以是在外交特权之内的豁免。外交特权和豁免本质上属于代表的国家,而不属于外交代表个人。 《刑法》第十一条 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的刑事责任,通过外交途径解决。 第四十八条 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 三、享有外交豁免权的主体 享有外交特权与豁免权的外国人主要包括: 1.各国驻我国的大使、公使、代办、参赞、武官、三等以上秘书、使馆行政技术人员以及与他们共同生活的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 2.应邀来我国访问的外国国家元首、政府首脑、外交部长及其他具有同等身份的官员。 3.各国驻我国的领事代表和其他领事馆人员。 4.根据我国签定的条约或协定享有一定外交特权与豁免权的商务代表。 5.途经或临时留在我国境内的各国驻第三国的外交官。 6.各国派来我国参加会议的代表。 7.各国政府派来我国的高级官员。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十一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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