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村房屋被占用怎么补偿的 |
释义 | 一、农村房屋被占用怎么补偿的 农村房屋被占用的补偿是: 1.土地补偿费,按照被征收耕地的前3年的平均年产值的6到10倍来进行计算。 2.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3.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一、第二款规定,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二、农村耕地被占起诉条件是什么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网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三、农村占用耕地建房向什么部门举报 占用耕地建房可以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举报。国家保护耕地,严格控制耕地转为非耕地。占用耕地建房应由政府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改正治理并限期拆除。 《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五条违反本法规定,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破坏种植条件的,或者因开发土地造成土地荒漠化、盐渍化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等按照职责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治理,可以并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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