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的情形是什么意思 |
释义 | 一、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的情形是什么意思 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的情形是: 1.一方或者双方未到法定婚龄的; 2.一方或者双方受迫结婚; 3.一方或者双方有配偶的; 4.双方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婚姻登记条例》第六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一)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二)非双方自愿的; (三)一方或者双方已有配偶的; (四)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五)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 二、婚姻登记的程序 法律网提醒您,办理婚姻登记的程序: 1.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并提交资料; 2.婚姻登记机关对申请进行审查; 3.对于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 三、婚姻登记要交钱吗 领结婚证不需要交钱。各省市区停止收取婚姻登记证书工本费。在各婚姻登记处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包括补领婚姻登记证)均为免费对象。这就意味着原先9元的结婚证将正式步入0元时代。婚姻登记对象可以享受婚姻登记“零收费”政策,只要双方符合政策,登记领证全免费。去领结婚证的时候,男女双方只要准备好相关的证件材料,双方都符合结婚条件的,就可以到民政局进行免费的婚姻登记,领取到结婚证。 引用法条: [1]《婚姻登记条例》第六条 [2]《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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