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宣告死亡失踪满几年 |
释义 | 一、宣告死亡失踪满几年 1.在一般情况下,失踪满4年的即可申请宣告死亡。 2.在因为意外事故而下落不明的情况下,从下落不明起满2年即可申请宣告死亡。 3.必须由利害关系人(比如配偶等)向法院提出申请,并且由法院予以宣告,才能视为死亡。 《民法典》第四十六条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死亡: (一)下落不明满四年; (二)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满二年。 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自然人不可能生存的,申请宣告死亡不受二年时间的限制。 二、宣告死亡的申请人范围 法律网提醒您,宣告死亡的申请人范围如下: 1.配偶; 2.父母、子女; 3.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4.其他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人。必须按此顺序申请,顺序在先的申请人有排他效力,有在先顺序的排除在后顺序,同顺序的权力平等。 ![]() 三、法律角度分析宣告死亡的后果 法律角度分析宣告死亡的后果:宣告死亡结束了该公民以自己的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为活动中心所发生的民事法律关系: 1.该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因宣告死亡而终止。 2.与该公民人身有关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也随之终结,如原有的婚姻关系自然消灭,其配可以再婚,受法律的保护;继承因宣告死亡而开始,没有继承人的或者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按照继承法的规定,其遗产应归国家或者集体所有。 3.清理被宣告死亡的公民的债权债务。该公民的债权人有权要求继承人用该公民的遗产支付该公民所欠的债务。同时,继承人也同样有权要求债务人偿还债务。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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