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缓刑考验期满后犯新罪是否构成累犯司法解释 |
释义 | 一、缓刑考验期满后犯新罪是否构成累犯司法解释 缓刑考验期满后犯新罪一般不构成累犯: 1.因为缓刑考验期满,原判刑罚不再执行,而不是执行完毕,其不符合累犯的构成要件; 2.所谓累犯,是指受过一定的刑罚处罚,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被判处一定的刑罚之罪的罪犯; 3.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4.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都以累犯论处。 5.对累犯不可以判缓刑,刑法规定,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缓刑的条件有: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二、缓刑考验期要遵循什么规定 法律网提醒您,缓刑考验期要遵循的规定: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2.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行使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3.按照执行机关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4.遵守执行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5.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执行机关批准。 ![]() 三、缓刑的考验期有何时限要求 缓刑的考验期有的时限要求: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三条【考验期限】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 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六条【缓刑的考验及其积极后果】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六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