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认定和伤残鉴定的法律程序是怎样的 |
释义 | 一、工伤认定和伤残鉴定的法律程序是怎样的 工伤伤残鉴定的程序: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二、工伤认定申请时间期限最长是多久 工伤申请时限最多可延长至1年。法律网提醒您,工伤申报有时间限制,两个时间分别是:三十日内和一年内,若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的30日内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 三、工伤认定申请所需的材料清单 法律网提醒您,工伤认定应提交的材料有: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证明; 3.受伤害职工的身份证; 4.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引用法条: [1]《工伤保险条例》第一十八条 [2]《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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