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流程是什么 |
释义 | 一、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流程是什么 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流程是: 1.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对方当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2.法院受理。 3.申请复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天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4.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 5.采取强制措施,如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等。 二、申请强制执行需要哪些材料 1.强制执行申请书。申请人本人签名或者单位盖章的原件。 2.已生效的法律文书。包括判决书、调解书、仲裁申请书、刑事判决或裁定的财产部分、公证机关出具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文书等。 3.申请人主体材料。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盖章。 4.委托材料(确需委托的提供)。 三、强制执行申请的立案通常要等多久 法律网提醒您,申请强制执行立案在三天之内,具体如下: 1.如果不立案会通知当事人,法院应当在规定期限内执结。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结。 2.非诉执行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执结。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并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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