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业信誉罪的立案标准有哪些 |
释义 | 一、商业信誉罪的立案标准有哪些 侵犯商业信誉的立案标准规定为: 1.给他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2.利用互联网或者其他媒体公开损害他人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的; 3.造成公司、企业等单位停业、停产六个月以上,或者破产的; 4.其他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形。 二、侵犯商业信誉罪可以判缓刑吗 可以,只要满足缓刑条件即可。法律网提醒,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1.犯罪情节较轻; 2.有悔罪表现; 3.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4.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三、损害商业信誉罪量刑 侵犯商业信誉的量刑规定如下: 1.自然人犯此罪的,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单位犯此罪的,实行双罚制,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一条规定,单位犯本节第二百二十一条至第二百三十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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