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谁有权拥有人防车位 |
释义 |
一、谁有权拥有人防车位 人防车位属国家所有,但使用权、管理权和收益权属于投资人。人防车位的使用、管理及收益权的归属,应遵循“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建设单位修建人防工程或交纳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是履行法定义务,所以人防工程属于国家所有,且其所有权不得转让。相关法律规定国家鼓励、支持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个人,通过多种途径,投资进行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人民防空工程平时由投资者使用管理,收益归投资者所有。开发商合某公司作为涉案车库的投资者,且诉争车位仍初始登记在其名下,故对诉争车位,合某公司享有使用、管理、收益的权利。 二、人防车位和非人防车位的区别 法律网提醒您,人防车位和非人防车位的区别是什么: 1.产权性质不同,人防车位无产权证,非人防车位有产权证。 2.使用年限不同,人防车位只能租赁,租期不可超过20年。非人防车位使用年限70年。 3.墙体强度不同,人防车位墙体强度高,还能做为避难使用。非人防车位墙体强度更弱一些。 三、车位的种类 地下车位分为两类: 1.建设时位于普通地下室的,已在规划上注明是地下车位,这类车位可以租售 2.是位于履行法定义务配套建设的防空地下室中,这类车位开发商是没有分户产权的,只有使用权。 如果遇到战争或者大型灾难,车位要无偿提供给国家使用。地下人防工程建停车位对它本身的功能基本上是没有什么影响。因为地下人防工程是保障战争时期人员或者物资的一种设施,在和平时期,在不破坏人防工程的前提下,把人防工程用于民生事业也是可以的,比如建停车位、商场、开放给市民纳凉都是不影响的。至于地下人防工程改建的停车位的产权归谁所有一直都是有争议的。人防车位是根据《人民防空法》设立的,开发商和业主都应该是没有产权的,小区的人防工程产权应该是归属国家所有。开发商和业主只有使用权。一般来说,人防车位会在显著位置标出“人防工程”字样。如果现场没有标注清楚,可到工程管理单位或人防监管单位查询。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