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非法用工造成工伤赔偿规定 |
释义 | 一、非法用工造成工伤赔偿规定 非法用工发生工伤,根据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赔偿。 根据《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第五条规定,一次性赔偿金按照以下标准支付: 一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6倍,二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4倍,三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2倍,四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0倍,五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8倍,六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6倍,七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4倍,八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3倍,九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2倍,十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倍。 前款所称赔偿基数,是指单位所在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 二、非法用工伤亡是否需要工伤认定 非法用工致人伤亡的,可以进行工伤认定。非法用工中的职工或童工受到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在劳动能力鉴定前进行治疗期间的生活费按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确定,医疗费、护理费、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以及所需的交通费等费用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标准和范围确定,并全部由职工或童工所在单位支付。 ![]() 三、非法用工造成工伤老板不管怎么办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也可以起诉。法律网提醒您,用人单位应当自从业人员发生事故伤害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用人单位工商注册地的区、县劳动保障行政 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的,从业人员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向用人单位工商注册地的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引用法条: [1]《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第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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