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解除同居关系的方法是什么 |
释义 | 一、解除同居关系的方法是什么 解除同居关系的,一般由当事人自行协商解除即可,无需到法院申请解除同居关系,双方当事人具有自由解除同居关系的权利。我国法律仅保护男女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以及事实婚姻关系。不保护同居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一条规定,婚姻家庭受国家保护。 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二、同居财产分割协议必须要公证吗 同居财产分割协议不是必须要公证。法律并无强制规定财产分割协议需要经过公证程序才能生效。法律网提醒您,所以公证并不是财产协议的生效要件,只要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协议的内容并未违反法律规定,无论该书面协议是否作了公证,均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三、同居关系解除时财产如何分割 同居关系解除时财产如下分割:可以依照双方当事人的协议进行处理,如果协商不成的话,可以法院起诉。法律网提醒您,一般情况下:个人所有的财产归该所有人;可以分割的共有财产,按双方所占有的财产份额进行分割;如果是不适合分割的财产,可以归属于男女双方一方所有,并对另一方按照其应得财产的份额折价补偿;对双方共或是与他人合伙经营的企业,由双方视经营情况折款归一方,由得业者补偿另一方应得份额款。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一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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