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继承的房产不办理过户是不是可行 |
释义 |
一、继承的房产不办理过户是不是可行 继承房产可以不过户,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都要经过登记才发生效力。但因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物权的,自继承或者受遗赠开始时发生效力。因此,如果不需要买卖的,可以不过户,需要买卖的,则需要过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二、房产继承需要的材料 法律网提醒您,房产继承都需要的材料如下: 1.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 2.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亲属关系的证明材料,如户口本等材料; 3.继承人的身份证明; 4.房产权属证明材料; 5.法律规定的其它材料。 三、房产法定继承有哪些人 房产法定继承有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 法律网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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