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产假期间的工资应当以怎样的方式发放 |
释义 | 一、产假期间的工资应当以怎样的方式发放 产假期间的工资应当以下的方式发放: 1.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2.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二、休产假合同到期怎么办 法律网提醒您,休产假时劳动合同到期,自然延伸劳动合同效力,用人单位不得因劳动合同到期而解除劳动合同。单位应当不是续签原合同,原合同应至劳动者一年哺乳期结束为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 【劳动合同的逾期终止】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三、产假的时长 国家法定产假是98天。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生孩子的时候有很多的意外情况,有的时候是不可以避免的。对于难产还有流产都是有着相应的延长假期的规定的。晚育产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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