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当债务人失踪时应使用哪些手段索取欠款 |
释义 | 一、当债务人失踪时应使用哪些手段索取欠款 1.由债权人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然后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借款。 2.公民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利害关系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 3.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人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 4.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讨债款。 5.起诉时应持有借据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由于债务人下落不明,法院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债务人应诉。 6.公告期届满,债务人不应诉时,法院即对借贷人关系明确的案件经审理后作缺席判决。缺席判决后,尽管债务人下落不明,但经债权人申请,法院可以采取拍卖债务人房屋或财产的办法为债权人清偿债务。 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四十条【宣告失踪的条件】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 二、欠款起诉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欠款起诉的诉讼时效是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欠款纠纷的利息怎么算法 欠款起诉利息如下计算: 利息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利率的四倍,欠款起诉利息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利息。个人欠款的利息总体上体现为意思自治原则,即利息由双方当事人自愿协商约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3]《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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