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汽车挂靠合同属于民法典规定的合同有哪些 |
释义 | 一、汽车挂靠合同属于民法典规定的合同有哪些 汽车挂靠的合同属于无名合同,主要是指行为人签订的关于汽车挂靠内容的合同,法律上没有具体规定。无名合同是指法律上尚未确定一定名称与规则的合同,其类型一般有纯无名合同、准混合同、混合合同、对向联立合同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七条,本法或者其他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的合同,适用本编通则的规定,并可以参照适用本编或者其他法律最相类似合同的规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二、挂靠的特征是什么 1.挂靠人没有建设活动资质或资质不够而利用了有相应资质的建筑企业的名义对外承接了工程,其主体资格存在缺陷。 2.被挂靠的施工企业具有与建设项目的要求相适应的资质等级,其主体资格合法,但缺乏承揽该工程项目的实际能力。 3.挂靠人须向被挂靠人上交一定数额的费用。 4.挂靠人通常以被挂靠人的分支机构、某某施工队或者项目经理部等形式对外开展活动。 5.挂靠人一般没有相应的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6.挂靠人的经营方式是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 三、没有签挂靠合同算挂靠吗 没有签挂靠合同但有实际挂靠行为的算挂靠。法律网提醒您,如果双方当事人之间没有以书面或形式签订挂靠合同,但有挂靠行为的也属于挂靠。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合同成立。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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