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如何判断伪造国家机关印章罪是否成立 具备下列要件即可判断构成伪造国家机关印章罪: 1.构成本罪的主体要件为一般主体; 2.主观要件由直接故意构成; 3.客体要件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 4.客观要件即伪造国家机关印章的行为。 《刑法》第二百八十条 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 伪造、变造、买卖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伪造国家机关印章罪情节严重的认定 法律网提醒您,有以下情节会被认定为伪造印章罪情节严重: 1.多次大量伪造证件; 2.伪造重要国家证件; 3.给国家财产造成损失的; 4.给国家名誉造成损害的; 5.有恶劣动机的,如为报复陷害等。  三、伪造国家机关印章罪可以缓刑的条件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