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厂拆迁的赔付方式到底应当是怎样的合理 |
释义 | 一、工厂拆迁的赔付方式到底应当是怎样的合理 工厂拆迁合理的赔付方式如下: 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国有土地房屋征收补偿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第二十三条规定,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二、工厂拆迁的注意事项 工厂拆迁需要注意如下事项: 1.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2.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 3.企业拆迁补偿评估应该考虑到拆迁房屋的租赁情况。 4.企业拆迁中,也应该注意企业拆迁的软性补偿评估。 ![]() 三、工厂拆迁员工赔偿多少钱 工厂拆迁员工赔偿是按员工在工厂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个月工资计算补偿,不满六个月的按半个月工资计算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2]《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二条 [3]《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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