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标准的规定依据是什么 |
释义 | 一、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标准的规定依据是什么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第一款,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二、出了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多长时间理赔完 法律网提醒,出了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在10天的时间理赔完。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九条 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被保险人提供的证明和资料之日起5日内,对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作出核定,并将结果通知被保险人;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赔偿保险金。 ![]() 三、交通事故保险理赔的材料 1.保险单凭证。 2.被保险人出具的索赔申请书。 3.被保险人和受害人的有效身份证明、被保险机动车行驶证和驾驶人的驾驶证。 4.公安交管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是人民法院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及其他证明。 5.受害人财产损失程度证明、人身伤残程度证明、相关医疗证明以及有关损失清单和费用单据。这是保险公司确定自己赔偿限额的重要依据。 6.其他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2]《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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