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之间借款在离婚时如何处理 |
释义 | 一、夫妻之间借款在离婚时如何处理 夫妻之间借款在离婚时处理方式是: 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则不属于共同债务,由一方个人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夫妻债务可以转让给第三人吗 法律网提醒您,债务在债权人同意的情况下,能转让给第三人。 转让后由第三人承担还款义务,原债务人不再履行还款义务。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 三、离婚债务纠纷的审理期限 遇到有债务的离婚一审判决的时间可能是三个月、六个月、十二个月不等。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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